人民法院報:測繪信息:要共享更要安全
今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內容主要涉及完善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地理信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成果共享、保護測繪活動中個人信息等方面內容,將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局長庫熱西·買合蘇提,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宋超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副主任岳仲明就新修訂的測繪法接受記者采訪。
岳仲明介紹,新修訂的測繪法加強了對地圖產品及互聯網地圖服務的監管,明確規定,地圖的編制、出 版、展示、登載、更新以及互聯網的地圖服務都要遵守國家有關地圖標準和審核等的規定;互聯網地圖服務提供者應當使用經過依法審核批準的地圖,采取安全保障的措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網信部門要依照測繪法的規定,采取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加強監管。
庫熱西·買合蘇提介紹,新修訂的測繪法對地理信息產業的發展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規定:國家鼓勵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推動地理信息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支持開發各類地理信息產品,提高產品質量,推廣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術和設備。同時,新修訂的測繪法對成果的開放共享作出了重要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部門間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的渠道,促進地理信息廣泛應用。
庫熱西·買合蘇提指出,測繪成果的生命力和價值在于應用,下一步將按照測繪法的規定,不遺余力地推動地理信息成果更廣泛的應用,不斷提升地理信息產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率,讓地理信息更好地惠及廣大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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